十一国《辛丑条约》

2023-07-05 03:43:30 宇鹤科技

《辛丑条约》的签订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和平条约》。
1901年9月7日(清光绪二十七年7月25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会见英国、俄罗斯、德国、法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日本等国。韦斯特,荷兰、比利时和奥地利的特使签署了最终议定书。 1901年是农历辛丑年,所以最终的协议是史称《辛丑条约》。
   早在1900年8月14日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之前,慈禧太后为了勾结帝国主义对付义和团,任命李鸿章为和平全权大臣,并从广东与大国谈判。 8月24日,圣旨下达,让李鸿章贪便宜,赶紧与庆亲王处理“和”事亦狂。为了寻求帝国主义列强的“宽恕”,慈禧太后于9月7日发布“剿匪”圣旨,正式“镇压”义和团。 9月25日,宣布对载义、载训、刚毅、赵树桥等放任义和团受处分的亲贵重臣予以处分,对亲英、亲日的刘坤一、张之洞予以处分。派人参加谈判。 12月24日,11个国家(除了武装部队入侵的8个国家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荷兰)共同提出《谈判大纲》12条。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看到自己没有受到惩罚,欣喜若狂。


《纲要》中的“罪魁祸首”,立即说道:
“十二大纲,皆应立即遵行。”一副令人信服的婆婆面孔。慈禧太后的这一系列举动是向帝国主义列强表示“忏悔”,帝国主义国家最终决定让她继续维持这个“懦弱”的政府。事实上,和谈活动不是奕劻、李鸿章等与列强代表之间进行的,而是帝国主义列强之间进行的。在“惩罚”、赔偿等问题上,他们争吵了近一年,直到基本满足了各自的利益。 1901 年 9 月 7 日
(光绪二十七年7月25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英、法、日、俄、德、美、意、奥、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十一个国家代表签署最终协议协议。

《辛丑条约》共有12条,19个附录。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奴役条约。年息4%,三十九年还清,本息达9.8亿多两,各省、地方缴纳2000万多两,总计超过10亿两。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1

 

(2)各国在北京东交民巷分别设立使馆区,可以在使馆区驻军。中国人不得在该地区居住。
(三)“降级”大沽炮台及大沽至北京沿线炮台。天津周边10公里范围内,中国军队
不准进站;允许各国派兵驻扎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州、唐山、鹿台、塘沽、军粮城、
京元铁路沿线的天津、杨村、廊坊、黄村等十二个略要地。两年内禁止军火及军火制造原材料进入中国,禁运期限可以延长。
(4)清政府对“重臣将军”的处罚;在国外,“凡有杀戮、虐待之人的城镇,文武考试暂停五年”。将来
中国人民将永远被禁止组建或参加任何反帝组织,“违者必被处决”。清政府属地的地方官员,“若有损害各国人民之事,或另有违约行为,必须立即镇压惩处”,否则“立即罢官,并永远不会被重新分配。”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2


(五)总理衙门改为外交部“前车六司”,处理对外事务。还规定“各国钦差使者,改以迎礼”。节日”。
(6)德国公使克林德和日本公使馆秘书杉山晃在义和团运动中被杀。条约规定为克林德修建牌坊,杉山彬“以尊典使用”,并派王大臣到德国、日本“谢罪”。
从上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以反革命暴力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沉重负担。
沉重的殖民枷锁,也是与中外反动派勾结,为维持清朝而出卖生命的史无前例的契约。通过这个条约,列强得以大大加强对中国的统治力量,进行野蛮的军事监督、政治奴役和经济掠夺,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首先,清政府为了“与国家交好”,出卖了国家的国家主权,在列强的联合监管下当上了“土郡太守”。
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是“国中之国”。修建了俄罗斯、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意大利等7个国家的军营。墙外的空地被用作游乐场,并竖起了“保卫边界,禁止穿越”的木牌。以武力为后盾的使臣成为清朝的最高政府,严重侵犯和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对中华民族的极大侮辱。
摧毁了大沽口要塞,在京元铁路沿线驻扎外国军队,解除了京畿略要地的安全,打开了北京城门,允许帝国主义强盗自由进出。中国无权干预。两年内(或更长时间内),中国不得进口武器或生产武器材料。这是为了将中国本来就极其落后的军事装备和武器生产能力削弱到一个较低的水平,让其国家毫无防备,让它被列强屠杀和欺负。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3


根据条约的规定,清政府派王子和重臣前往德国、日本赔罪认罪。 ,严重损害了中华民族的尊严,打击了反帝爱国群众运动的大义。这种傲慢让他们更加自信、嚣张。在义和团活动的地区暂停为期五年的文武考试,目的是警告未来可能成为官员的各类知识分子,一切仇恨和反对帝国主义的行为都将受到惩罚。严禁组织或者加入反帝协会,违者一律处决,一切镇压人民反帝斗争不力的地方各级官员都将受到严惩。称霸的奴隶主(西皇后集团)的鹰犬。在帝国主义者眼里,宰相衙门毫无作用。为了便于中外反动势力勾结,清政府被迫将其改为外交部,使之成为在使团指挥下能迅速执行各国意志的卖国机构。至于变法使节的会见礼仪,则是为了消除中外反动派之间的隔阂,让列强对清朝最高统治集团施加压力和影响。该条约的政治本质就在这里。而且,帝国主义的贪婪讹诈,使中国经济陷入了崩溃的境地。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4


《辛丑条约》规定的赔款(称“大赔”或“庚子赔”),按当时全国人口计算,每人一两。这种对中国人民的讹诈,确实是“古代闻所未闻的”。但实际支付的金额远不止于此。赔偿金自1902年起已支付,中国应支付190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赔款利息900万两;这笔利息从1902年起三年内还清,利息为4%,另外还需要缴纳海关利息一百万两。条约规定赔款应以白银支付,即海关白银和市场价格可以兑换成黄金,具有本国货币比例;当时,黄金的价格日益上涨,而白银的价格却不断下跌。各国强迫中国承认赔偿应以黄金计算,大大超出了原来的赔偿数额。根据条约,中国将使用大部分海关税收入(约十分之七)偿还贷款本息。当时的关税大约是2每年一千万两,是清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能从根本上控制中国的金融,保证中国的资金安全出口。更重要的是,控制海关可以垄断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保证帝国主义进口货物和出口原材料税率低,从根本上取消了中国实施关税保护制度的可能性。


对于这样一个史无前例的屈辱条约,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全盘接受。她在《罪敕书》中悍然宣称:“今日议定,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思万民之宽恕,愚昧无知,思事后想起来,我感到羞愧
他还许诺,今后要“丈量中国物力,团结国宠”,这是愿意在中国做帝国主义忠实奴隶的表白。从此,清政府成为了“洋人法庭”。1901年10月6日,慈禧太后带着3000辆行李车离开西安返回京城。1902年1月7日,返回紫禁城。后来,颐和园大修,每天花费数万美元,从此,帝国主义和清政府勾结起来,奴役中国人民。
《辛丑条约》记载了近代中国一段屈辱的历史。它激起了中华民族的旧恨和新恨。材料,这是要把本来就极为落后的中国军事装备和军火生产能力,削弱到更低的水平,使之有国无防,任从列强宰割欺凌。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5


  清政府按照条约的规定,派亲王、重臣赴德、日两国赔礼认罪,为克林德树立牌坊,为被毁坟茔建立碑碣,一批批地公布惩凶名单,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民族的尊严,打击了反帝爱国群众运动的正气,等于承认帝国主义侵华活动有理、合法,助长了帝国主义者、外国传教士、不法教民的反动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更加去肆虐横行。在义和团活动过的地区停止五年文武考试,目的是为了警告那些日后有可能成为官吏的各类知识分子,一切仇恨和反对帝国主义的行动,都将受到惩罚。严禁组织或加入反帝结社,违者处斩,以及对一切镇压人民反帝斗争不力的各级地方官员严惩不贷,是把中国人民当作不容反抗的奴隶,各级官吏则是受列强支配的奴隶总管(西太后集团)的鹰犬。在帝国主义看来,总理衙门办事不力,为了便于中外反动势力勾结,强令清政府将它改为外务部,使之成为能在公使团指挥下迅速贯彻各国旨意的卖国机构。至于改革使臣的觐见礼节,则是为了消除中外反动派之间的隔阂,便于列强对清朝最高统治集团施加压力和影响。条约的政治实质,即在于此。
再者,帝国主义贪婪的勒索,使中国的经济陷于崩溃状态。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6


  《辛丑条约》规定的赔款(称为“大赔款”或“庚子赔款”),按当时全国人口计算,是每人一两。这种对中国人民的勒索,确是“旷古罕闻”。但是实际支付的数目还不止此。赔款是从1902年起开付,中国应支付赔款自190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的利息九百万两;这笔利息从1902年起,三年内清还,四厘息,又需支付利息一百万海关两。条约规定赔款用银支付,即以海关银两市价易成金款支付,均具全国货币比值;但帝国主义蛮不讲理,提出所谓镑亏,即赔款补充债款问题。当时金价日涨,银价日落,各国强令中国承认将赔款改作以金计算,大大超过原赔款的金额。


按照条约,中国将海关的绝大部分税收(约十分之七)都用以偿还借款本息。当时海关税收每年约二千多万两,为清朝政府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并保证对中国资本
输出的安全。更为重要的是,控制海关可以垄断中国进出口贸易,保证帝国主义以低税率输入商品和输出原料,从根本上取消了中国实行关税保护制度的可能性。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7


对于这样一个空前屈辱的条约,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却全盘接受了。她在《罪己诏》中竟厚颜无耻地宣称:“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
交集。”还保证今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是愿意做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忠实奴才的表白,从此清政府成了“洋人的朝廷”。 1901年10月6日,慈禧太后随带行李车三千辆,离开西安,回返京城,沿途修路设宫,远近征调,勒索供应。1902年1月7日,回到紫禁城。后来又大修颐和园,日费万金。从此,帝国主义与清政府完全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共同奴役中国人民。

《辛丑条约》记录的是近代中国一段屈辱的历史,它激起了中华民族的旧恨新仇,中国人民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实践中,进一步觉醒起来。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8




《辛丑条约》——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屈辱  

还在北京未沦陷前,清政府便任命李鸿章为全权会谈大臣,与列强议和。北京沦陷后,慈禧更急于向各国乞和,先后发布上谕,留荣禄、徐桐、崇绮在京办事,并授予李鸿章“廉价行事”之权,会同亲王奕劻,疾速与各国办理议和。慈禧为了保住本人的统治,已准备承受帝国主义任何苛刻的条件。但是,帝国主义所关注的问题不是马上议和,而是如何增强各国对清政府的控制和攫取更多的赃物。所以,对清政府的乞和恳求,列强以种种理由不与理会。英、日、德等帝国主义国度以李鸿章亲俄,回绝供认他议和全权大臣的资历,提出要与英、日比拟亲密的庆亲王奕劻“商议和局”。俄国则因李鸿章曾于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及1898年同它签署卖国的“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是清政府中的亲俄派领袖,企图经过李鸿章攫取更多的利权,主张疾速与李鸿章开议。由于帝国主义列强间尔虞我诈,争持不休,李鸿章从广州抵达上海后,迟迟没有北上。  


清政府为了促成议和会谈开端,屈服于德国提出的“惩凶”请求,1900年9月25日发布上谕,宣布处分载漪、坚毅、赵舒翘等几个亲王和重臣。这使列强认识到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仍是它们藉以共同统治中国人民、扩张侵略权力的工具,假如再这样无休止争持下去,不但会拖垮清政府,而且对本人也不利,乃决议支持慈禧,供认李鸿章的“全权”,与之停止会谈。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9


10月4日,法国照会各国政府,提出和议根底提案6条,作为与清政府会谈的根底:
一、惩办各国驻北京使节指定的祸首;
二、继续制止军火输入中国;
三、对各国、各外国团体及个人的损失作出合理赔偿;
四、北京使馆永世驻兵;
五、拆毁大沽炮台;
六、联军占领大沽至天津间的二三处中央,使沿海与北京间交通畅通无阻。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10
   

这项提案,帝国主义各国表示准绳上同意。继法国提案之后,清政府在表示准备以法国提案作为会谈根底上提出了五条初步和约草案:一、对攻打各国使馆违背国际公法表示认罪,保证以后不再发作相似事情;二、容许赔偿损失;三、修订或新订商约;四、请求交回总理衙门及其档案;五、和谈开端后,应立刻中止事。但是,议和实践上是列强之间抢夺在华权益和分赃的会谈,只在帝国主义各国之间停止。对中国政府提出的请求,帝国主义基本不予理会。随后,列强外交团屡次举行会议,对法国提案停止了补充和修正,至12月22日构成《议和大纲》12条,除上述法国提案的根本内容外,增补了以下新的内容:一、扩展惩罚“祸首”名额,除惩罚那些对直接攻击各国使馆负有义务的王公大臣外,各省杀害外人的官员,也列入惩办的“罪犯”名单之中;二、扩展赔款范围;三、修订通商行船条约;四、中国中央官员有弹压其辖区内“排外”的义务,如不及时弹压,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五、变革总理衙门


12月24日,各国公使将《议和大纲》结合照会清政府议和代表,并且声明这些条件是无可更改的,假如清政府回绝承受,列强将继续占领北京和直隶。次日,沙俄驻华公使格尔思又到李鸿章寓所停止要挟,谓中国若不从速允从,和局必至分裂,宗社安危,在此一举。奕劻、李鸿章等人也电告在西安的慈禧,恳请准允。慈禧也急迫希望和局早定,列强撤军,清廷能早日回京,恢复其正常的统治次序。所以,12月27日,清廷便电谕奕劻和李鸿章:“一切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尔后,李鸿章等人又依据列强的请求,在声明承受全部十二款请求的议定书上签字画押,并将清廷谕旨加盖御玺,于1901年1月16日送交各国公使,正式承受了由帝国主义列强一手炮制的《议和大纲》12条。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11


《议和大纲》12条和普通的议和条约不同,它不是经交兵双方即列强与清政府的会谈代表的商谈议定的,而只是列强各国经争持达成妥协后强加给清政府的。清政府的会谈代表,一直被扫除在会谈外。清政府实践上没有经过任何会谈,便完整承受了帝国主义列强的苛责请求,其脆弱低微及投诚卖国的实质,在列强极尽其侵略者的丑恶扮演的同时,表现得淋漓尽致
《议和大纲》12条被清政府承受后,帝国主义列强开端拟定细致条款。它们从各自的利益动身,在惩凶、赔款等问题上,又经过了八九个月的争持,才最后肯定了对华和约的全部内容。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 8月27日,急于回銮北京的清廷,在未作任何抗争的状况下全部承受了列强各国的最后议定书。9月7日,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大利、奥天时、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公使在约稿上签字。由于1901年是夏历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又称为《辛丑条约》。

十一国《辛丑条约》图12


《辛丑条约》是《议和大纲》内容的详细化,正约12款,次序与《议和大纲》相同。其主要内容是:
一、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付清,年息四厘,本利共达9.82亿两,加上各省中央赔款2000万两,合计10亿两。
二、北京设使馆区。条约规则在北京东交民巷一带划出“使馆界”,界内各国驻兵管理,不准中国人寓居。
三、拆毁大沽炮台,外国有权在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驻军。条约规则:大沽炮台及北京到大沽沿途的一切炮台“一概削平”。在天津四周20里内,不准驻扎中国军队。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12处驻扎外国军队,驻军地点为:黄村(意大利),廊坊、杨村(德国),军粮城、塘沽(法国),芦台、唐山(英国),滦州、昌黎(日本),山海关、秦皇岛、天津(国际军)。
四、清政府须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对抗斗争。条约规则:今后永远制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任何反帝组织,“违者皆斩”;中央官对其辖内的反帝活动,必需立刻弹压惩罚,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附和过义和团的王公大臣和各级官吏,分别处以革职、监禁、放逐、死刑;发作过杀死外国人的城镇,中止文武科举考试5年。
五、设立外务部。条约规则,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清朝中央六部之上。
六、修订新的商约。条约规则:清政府允许依照帝国主义的意愿修正“通商行船各条约”。
七、清政府分派王公大臣赴德、日“谢罪”,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地点树立牌坊,对被杀的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用优荣之典”。


《辛丑条约》是一个空前屈辱的奴役性条约。帝国主义列强经过这个条约,进一步在中国攫取到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的侵略权益,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空前严重的屈辱和灾难。依据条约,列强各国直接驻兵北京和直隶地域,增强了对清政府的军事监视和政治控制,使它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忠实工具。巨额赔款,不只使清政府的财政陷于危机,而且极大地限制了中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开展,同时也进一步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使他们的生活愈加困难,无法安居乐业。《辛丑条约》是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空前的灾难和屈辱。